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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 星期

商户私占停车位


祁山路南段,商户用自行车占车位。

青河路,停车位也被占。

□文/图 本报记者 杨 旭

王 培

4月11日,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市区祁山路南段的部分商户私占停车位,导致其他市民无法使用。“到黄河广场附近买点吃的,看到有空的停车位,但被商户用障碍物占了。”陈先生说,“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公共停车位这么紧张,商户的做法显然不合理。”

4月12日,记者赶到祁山路南段,看见情况确实如陈先生所说,存在商户私占停车位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商户。该商户称,车位那么多,找找总会有的,他们家的车一会儿回来要用停车位。

除了祁山路,记者发现存在同样问题的路段不少。

采访中,多名市民表示,他们也遇到过商户私占停车位的问题。“这事确实不好管,希望加大处罚力度,这样商家才能自觉。”市民郑女士说。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包括道边石以上紧邻商铺的停车位,都属于公共停车位,私自占用是违法行为。如果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报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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