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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 星期

公共场所禁烟 从你我做起


□本报记者 陶小敏

公共场所禁烟,多地已出台规定,但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不自觉地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让周围的人深受二手烟的毒害。

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对《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的禁烟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室内抽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

此条例一出,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我市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如何?是否有新的政策?带着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市民李先生在我市一家私企工作。他表示,他所在的公司规定凡在公司公共场合抽烟,一经发现罚款20元。这项制度的确带来了明显的变化,大家抽烟时都会自觉到公司设置的抽烟区去。

记者采访中发现,我市设置专门抽烟区的企业和单位并不多,大多都是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公共区域抽烟,没有具体监督人和惩罚办法,全凭抽烟人的自觉。

“办公室开着空调都有人抽烟,闻到烟味飘来也不知道是谁,让大家陪着他一起抽二手烟。”市民王女士抱怨,她所在的办公室是个有20多人的格子间,但依然有人不自觉抽烟。

网友“Q”则表示,最讨厌的是小区电梯里的烟味儿。“电梯空间那么狭小都有人不自觉在里面抽烟,经常一进电梯就是烟味儿。”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和网友都表示,很欢迎公共场合禁烟这一规定,但更希望我市出台法规性文件,明确惩罚措施,让抽烟者付出违法成本和代价,从而真正促使公共场所禁烟落到实处。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据了解,目前我市对于公共场所禁烟实行的是2016年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遵循“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严禁在公共场合吸烟。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禁烟工作开展依据的文件并未上升为地方法规,立法工作正在推进中。

为了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我市一直坚持提倡各企事业单位创办“无烟单位”,广泛开展“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并将禁烟工作开展情况与“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挂钩,推动各企事业单位自觉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做好禁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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