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来,我国千方百计加强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当前追索的途径主要包括依法追讨、商业回购、外交谈判和捐赠四种。
依法追讨:以国际公约为准则
目前,文物返还领域有国际公约,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文物保护协议也起着重要作用。1995年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首次确立“被盗文物的持有者应归还被盗物”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上,美国、英国和德国等主要文物进口国尚未加入,导致公约实际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商业回购:无奈之举
面对种种追讨困境,商业回购文物成为无奈之举。圆明园十二生肖中的牛首、猴首、虎首、猪首和马首没有一例是通过法律途径“回家”,均通过回购而来。
捐赠:常见文物回归方式
捐赠是比较常见的文物回归方式。中国从法国追回圆明园兽首事件中,法国皮诺家族从原持有人手中购下兔首和鼠首,无偿捐赠给中国,中方最终通过被捐赠的方式追回海外流失文物。
我国还积极探索外交谈判、签署双边协议等追索途径。通过综合使用外交斡旋、司法合作、友好协商等方式,国家文物局目前已促成包括圆明园兽首、虎鎣等在内的30余批次40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