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关系要好的朋友,因借款纠纷,朋友间反目成仇,并闹上法庭。日前,在郾城区人民法院的耐心调解下,两人最终达成协议,冰释前嫌。
李某与王某是关系较好的朋友。2011年,经王某介绍,李某与张某相识,随后两人步入婚姻殿堂。2014年,夫妻俩为了能让生活过得更好,便决定承包土地。但由于手头不宽裕,便向好友王某借钱。王某作为两人共同的好友,听到两人急需用钱,便爽快地答应了。2014年9月,李某、张某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借条,今借到王某现金3万元整,期限一年,2014年9月10日,张某,李某”。借款期满后,王某因家庭原因,急需用钱,便向李某、张某催要借款。然而由于资金周转问题,二人迟迟不肯偿还借款。王某认为是这两个朋友太不讲诚信,便将李某、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人偿还其借款。
郾城区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该案当事人曾是朋友,且案件诉讼金额不大,争议较小,调解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后,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对李某、张某进行耐心劝说,告诉他们法律明确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借款人应当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积极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同时对王某进行一番思想工作,将张某夫妇当下的难处耐心解释给王某。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相互谅解,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张某决定清偿王某借款3万元,三人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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