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通过的武汉旅游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该条例规定,游客到指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购物,买到假货,旅行社也要担责;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合同书面约定的旅游购物场所内购买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赔;旅行社先行退赔后,有权向商品的销售者追偿。(新华网)
议论纷纷
要求旅行社在一定条件下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虽然未必能根治强迫购物、欺诈销售现象,但未尝不是提高旅行社违规成本,维护旅客权益的次优选择。
——史洪举
旅行社先行退赔可谓“一石二鸟”,既有利于维护游客的权益,又有利于倒逼旅行社规范旅游业务,尤其是规范旅游中的购物活动。
——楚天
旅行社先行退赔,落实起来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但这个“维权链条”本身的价值无疑值得肯定,在落实中出现各种问题,可以配套措施逐步化解,相信办法总会比困难多。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