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广州增城区人民医院,一名来自江西广丰,叫黄式水的人,14年前因为治病欠了医院3000元钱,14年后他再次来到医院,还上了这笔欠款。“一个连出入院信息都难找到的患者,从未想过他会主动回来还钱;做了几十年医生,我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患者。”连日来,面对前来采访的媒体,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普外科主任黄延年感慨地重复着同一句话。(人民网)
欠债还钱,这是古训,也是传统,但是不得不说,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之下,我们身边的不诚信之人越来越多,失信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乃至于诚信已经成了一种社会“稀缺品”。而越是这样,越能凸显出黄式水身上这种诚信品质的可贵与难得。
一个诚信意识得到彰显,诚信环境令人满意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可以互相信任,甚至于陌生人之间也可以彼此托付,那么这样的社会在运转过程中不但会更加顺畅,更少摩擦,而且运转的成本也会大大降低。反过来说,一个失信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只能互相提防,彼此猜忌,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来保证对方的诚信,则人际关系不但少了一份温情,而且社会运转的成本也会大大提高,最终这些成本都会分摊到我们每个人的头上。
有人也许会说,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法治社会,除了依靠对方的诚信意识,我们还可以通过合同、通过协议、通过法律来约束对方,让对方讲诚信。合同意识、契约精神、法律原则……当然都是引导和约束诚信的必要手段,但是扪心自问,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我们真的可以做到每一笔经济往来都能够以合同、契约的方式来体现吗?就像你借给亲戚朋友的每一笔钱,都让对方打欠条、写借据了吗?
所以,我们不排斥合同、协议、法律这些看得见的信用保障,但我们也离不开看不见的、无形的诚信意识和诚信品质。
黄式水身上的诚信品质当然值得我们学习,但由他的诚信更应该引起我们对社会失信现象的反思。尤其是在从政府到社会都越来越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失信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大的当下,诚信更有理由成为公民的一种道德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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