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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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 星期

拿什么堵上个人信息泄露的缺口


□杨 鹏

当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个人信息泄露却让中国网民无比头大。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等网上活动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被泄露,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新华网)

对于个人信息泄露,想必很多人都有各种各样的体会。房屋装潢短信、汇款诈骗短信、保险推销电话、理财产品推销电话、莫名其妙的垃圾邮件……这些骚扰信息总能无比精准地找到你,让人不胜其烦不说,更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会造成不利影响。

据报道,目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黑客窃取网络账户密码、用户自己无意识泄露以及知情内部人员的泄露或贩卖。不要说快递、银行、电信、房地产中介、医院、酒店、求职、购车、买保险、办理会员卡、问卷调查在日复一日地泄露着,甚至,去年社保系统、户籍查询系统、疾控中心等大量曝出高危漏洞的省市超过30个,涉及人员数量达数千万,其中包括个人身份证、社保参保信息、财务、薪酬、房屋等敏感信息。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都是在裸奔。其实,翻阅近年媒体的报道,10年前就有了“个人信息泄露防不胜防”,可是10年后,个人信息泄露依然情况很严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9年“法治蓝皮书”就明确指出,我国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新兴产业”。

尽管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全社会已有深切的体会,但我们似乎就是在眼看着这样一个“新兴产业”一天天地野蛮生长,却办法不多。老实说,在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都能找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款,但却指望不上,问题在于,各部法律文件之间内容缺乏统一性,互相之间缺乏衔接,尽管近年也在努力不断修订法律,但始终都无力堵上个人信息泄露的缺口。

我们究竟缺少什么?或许,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答案,但要说缺少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会反对。事实上,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就已完成,2008年《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呈交国务院,只是,至今再无下文。

随着网络信息安全保障逐渐成为国家层面的课题。去年《网络安全法》草案公布,个人信息保护被纳入其中,个人信息保护再度引起广泛关注,有专家兴冲冲地希望,将来在《网络安全法》的基础上,便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法律。

《个人信息保护法》注定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它,却是万万不能的,这让当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缺少一个全面的、系统性地解决方案和顶层设计,这也是多年无数次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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