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金旭)7月5日,记者从市文化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进一步弘扬汉字文化,传承许慎精神,激励我市莘莘学子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创佳绩,为字圣故里、中国汉字文化名城增光添彩,决定在我市设立“富平春圆梦·许慎学子奖”。
据了解,“富平春圆梦·许慎学子奖”的奖励对象为自2016年开始,每年在我市参加高招考试,经认定的文、理科第一名各一人;当年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式录取的学子。
奖励标准为文、理科第一名各奖人民币一万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高分录取的学子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文理科第一名被清华、北大录取的不再重复奖励。)
奖励程序为经个人申报、审核确认后颁发奖励。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子可在所属高中学校领取填写《富平春圆梦·许慎学子奖个人申报表》,由学校收集后统一上报。
由“富平春圆梦·许慎学子奖”活动办公室对上报的个人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建立档案,并通知所在学校。
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学子由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参加全市的授奖活动,奖金由“富平春圆梦·许慎学子奖”活动办公室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