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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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 星期

炎炎夏日 高温补贴受关注


炎炎夏日,劳动者关注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我市目前执行的是2008年我省发布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根据2012年国家的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作业中暑,也能申请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就高温中暑也做出了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

投诉举报电话:

市直:3131239临颍县:8882059

舞阳县:7228256郾城区:6168061源汇区:3280116

召陵区:2605377开发区:5757567西城区:6810088

崔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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