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全市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个人缴存、单位资助”的原则,使职工有了一笔长期、稳定的资金积累,从而借助住房公积金改善自身的住房条件。
1997年全市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成立,隶属于当时的市房产管理局,2002年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机构调整,成立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20年来,漯河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每年个贷率均保持在85%以上,远远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已成为全市支持职工购建住房贷款的中坚力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行商业银行五年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为4.9%,而现行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以同样二十年期限的30万元贷款为例,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使用银行商业贷款二十年后应偿还本息共计471199.72元,月均还款为1963.33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十年后则应偿还本息共计408380.95元,月均还款1701.59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较使用银行商业贷款,二十年共能够节省贷款利息62818.77元,每月能够节省房贷开支261.74元,大幅减轻了贷款缴存职工的压力。
近年来,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多项惠民政策,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缩短缴存时间、放宽贷款比例、率先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极大地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仅2016年前8个月,全市就归集住房公积金64597万元,全市新开户73个单位,新增缴存职工8449人,办理提取业务16253笔,提取金额31918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00笔,58499万元。
截至2016年8月底,全市覆盖面已达到90%以上,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12757.82万元,余额为348992.62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05993.41万元,余额为323503.06万元,个贷率达到92.7%,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1026笔,23753万元,共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1026笔,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2.4亿元,使用银行流资贷款为缴存职工发放贷款2亿元,帮助7万多户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应有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