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天,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已被载入史册。
1842年8月29日,因为当时清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与英因签订了《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租期为99年。
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