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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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星期

驴友频受困 探险待规范


□汪昌莲

一边是野外探险的新鲜刺激,无人区、神秘山谷、世外桃源;一边是驴友遇险遇难事件的不绝于耳,被困、失踪、坠崖。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背包客”野外旅行的火热,各类自然保护区成为众多驴友的目的地,而频发的驴友遇险事件给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详见本报昨日14版)

近年来,驴友遇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对下辖的58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进入自然保护区的104769人次驴友中,遇险求救达205人次,其中284人获救,13人遇难。

登山探险,是驴友常用的一种户外运动方式。因为可以拥抱自然、挑战自我、锻炼意志、提高野外生存能力,所以深受青年人的喜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户外运动越来越受欢迎,驴友队伍也就日益壮大。但驴友运动多数带有探险性,属于极限和亚极限运动,存在很大的挑战性、刺激性及危险性。

因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驴友的,其对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体能、常识、技能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但现实情况却是,一些探险团队是一群无体能、无常识、无技能的“三无驴友”。一旦发生了迷路等险情,因为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和生存技能,显得惊慌失措、束手无策。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援,后果将不堪设想。特别是,一些驴友擅闯保护区,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可见,对于一些任性驴友,不能一救了之,还应给予必要的惩戒。

换言之,针对驴友探险,还需立法进行统一规范,从源头上规避驴友的任性行为,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比如,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天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就是通过立法形式对社会提出警示:做驴友存在一定风险,公众要谨慎为之。其实,户外运动有许多种,不一定都去选择充满风险的运动方式;要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懂得放弃。毕竟,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请本版作者速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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