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本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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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8日 星期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增5种慢性病
7月1日起执行

□本报记者 齐 放 通讯员 袁继伟

6月6日上午,记者从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了解到,为妥善解决参保居民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市决定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名称进行变更和病种范围调整,并从7月1日起执行。

据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病种调整主要是增加了5种常见慢性病,分别是:二期及以上高血压、结核病、癫痫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和强直性脊柱炎。变更了3种病种名称,分别是“肾脏、骨、骨髓移植后”名称变更为“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原慢支合并肺气肿”名称变更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精神分裂症”名称变更为“重症精神病”。

此次调整不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有慢性病的参保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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