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这样的标识,看到就一目了然!”连日来,我市公务车陆续贴上“公务用车”标识,向公众“亮明身份”,市民见到后无不称赞。今后,市民只要对公务车使用有疑问,可以就地拨打公车标识上面的监督电话核实或举报。
6月20日上午,记者在源汇区政府办公楼后的公务用车停车区看到,车门两侧均贴上了“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的标识,十分醒目。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让公务用车的使用更加规范、透明。6月中旬开始,我市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车改后按照规定保留的500多辆一般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作“公务用车”标识,正面为白色字体,印有“公务用车”字样和专设的监督电话。
截至6月20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已完成标识张贴。新购、更新的公务用车须在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张贴。市车改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验收检查,要求做到“应贴尽贴、不留死角”。
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公车贴标情况,对故意撕毁或损坏、遮挡标识、标识缺损严重无法识别的车辆,对当事人和单位给予相应处理。今后,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