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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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4日 星期

广州交警2004年“随手拍”活动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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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广州警方曾经开展过“随手拍”活动。据央视报道,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某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终审裁定车主胜诉。最终,广州警方不得不叫停“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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