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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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 星期

藏羚羊不会说话 但法律该替它们做主


□杨鑫宇

10月8日晚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了“越野车追赶藏羚羊”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10月4日,涉事人员郝某某等7人进入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藏羚羊栖息地,追赶藏羚羊群拍照。最终,有关部门依法对7名涉事人每人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10.5万元。涉事人员一致表示认罚,并主动递交了悔改书。(《北京青年报》)

至此,在长假期间激起强烈公愤的“越野车追赶藏羚羊”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很多网友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却表示“不满意”。他们认为,这样的罚款,相对于追逐藏羚羊的恶行来说太过轻描淡写,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于涉事人并未给藏羚羊带来实质性的肉体伤害,有关部门确实只能对其进行罚款。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无法指责有关部门处罚不力。然而,网友们的观点,却也折射出了一个现实,那就是如此数目的罚金确实威慑力不足。

事实上,类似事件在藏羚羊保护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大名鼎鼎的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类似事件一直时有发生,只不过在以往,这类事件难以发现,难以处理,更不会有现场视频流出,所以没能引起公众的注意。这就反映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实:这类事件一直在发生,而且一直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论起其中原因,违法成本太低想必是一个重要因素。

1.5万元买一个教训够不够贵?对于那些有足够的财力和闲暇到西藏地区自驾旅游的人来说,1.5万元未必是什么大数目。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意在阻止违法行为的罚款,很可能被扭曲成有钱人“花钱买刺激”的价码,失去其威慑效果。

我们对伤害野生动物的人进行惩罚,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权益不受损害。藏羚羊不会说话,无法表达它们受到惊吓和侵扰的痛苦,它们也不需要苍白无力的“悔改”或“道歉”。藏羚羊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安全、自由的栖息环境。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一次又一次的事后追惩是不够的。

近些年来,到西藏、青海等地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自驾游也越来越流行,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确实应当考虑及时调整法律法规,使得再有这种伤害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时,涉事人员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这不仅是为了“平息民愤”,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藏羚羊不会说话,无法阻止别人对它们造成伤害,但法律应该替它们说话,有力地保护它们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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