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晓晓)2月4日一大早,在市区嵩山路东支路新闻大厦工作的孟先生找到本报记者询问:“我捡到一大块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这东西是公共设施,该归还到哪里呢?”
孟先生是一名保安,1月26日上午,他和同事正在单位门口铲雪,一辆轿车自南向北行驶,经过单位门口时从车后面掉下来一块护栏,“估计这辆车刚撞上护栏,司机把护栏拉到这里丢弃的。我和同事就把护栏抬到了单位门口,这也是公共设施,该交给哪个部门呢?”孟先生问。
随后记者拨通了市交警支队交通设施科的电话,工作人员李东亮告诉记者,他们会马上派车把护栏拉走,修复后重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