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8年5月31日 星期

高温津贴不能总是季节性话题


□木须虫

高温来袭,多地发劳动保护动员令。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200元调整到每月300元;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600家已建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做好相应的高温接待工作;山西省人社厅有关人士日前提醒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要遵章办事,谨防落入误区。(详见本报昨日03版)

近些年,高温津贴成了季节性话题,逢夏必热。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出台通知,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也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办法,但在落实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鸡肋”福利。高温津贴实行静态标准,按天或按月计算,整个夏季百十元;一个标准执行多年,滞后于工资与物价增长水平,形同“鸡肋”。同时,计算方式复杂,多地的高温津贴发放分行业、分室内外,有的还区别实际温度按天计算,给执行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以致一些行业发放少量钱物“意思意思”,还有的干脆什么也不发。

二是“纸上”福利。《防暑降温管理办法》是高温条件下劳动保护的措施之一,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各地做法各异,宽泛性规定多,保障性措施少,可操作性不足,导致一些地方的高温津贴有政策不执行,劳动者权益落空。

高温津贴沦为“鸡肋”和“纸上”福利,说到底是制度设计缺少刚性和保障,使得福利停留于政策层面,落实不彻底、不连续。虽然各地也都先后调整了相关标准,但几乎都缺乏有效解决现实执行困难的机制。

高温津贴关键要落实,一方面,高温津贴与职工工资挂钩,占到一定的比例;另一方面,高温津贴作为劳动用工的组成部分,除了应写入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之外,还应纳入劳动合同、劳动维权等事项内调节,并在监管中有一席之地,破除执行上的障碍。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