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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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 星期

道路更名应多听听市民意见


□王传涛

将市区内四条主干道,以“宣笔、墨香、宣纸、宣砚”重新命名!近日,安徽宣城市的一则道路命名方案,引发外界关注。5月29日,记者从宣城市民政局获悉,以文房四宝重新命名是为加强地方特色。有市民认为将两条以古城门的名字命名的道路改名,会淡化宣城的历史记忆。(安徽网)

除了质疑新改的道路名字会淡化历史的记忆、弱化这座古城的历史底蕴之外,有许多市民发出了这样的质疑之声:一是以文房四宝命名道路没有问题,但是有个别的道路名字并不好发音,读起来拗口;二是道路改名过于频繁,现在叫的薰化路和响山路之前叫做宣泾路、宣港路,才改了不久,市民们还没有叫上口,现在又要改名;三是城市主干道路改名这样的大事,难道不应该提前征求市民意见吗,直接公示是不是晚了点?

其实,所有的质疑,都可以归为一点,从道路更名的提议到酝酿道路名字再到现在的公示征求意见,市民们被冷落了。相关部门先是自行决定要更名,后组织了专家的论证与酝酿,这些都绕开了全城的市民。可以说,这远远是比道路名字是不是好听、是不是朗朗上口、是不是对城市发展有宣传意义更重要和更关键的事情。

城市道路的命名权,到底在谁手里——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之前的“葛宇路事件”告诉我们,即使是公众已经把一条没有命名的路默许了一个名字、习惯了一个名字,连电子地图都认可了一个名字,但在相关市政管理部门那里,仍然不足以命名这条道路。“葛宇路”宁可没有名字,也不能把赋予道路名字的权力让给某位市民。

宣城城区的主要干道要改名,也绝非小事。这种事不仅涉及市民的习惯叫法,涉及相关门牌的更新,涉及电子及纸质地图的更新,更涉及道路命名权的归属。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应按照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可是,即便有这样的规定,相关部门仍然不可以随意改名。

道路的更名,其实只是小事。而往往影响更大的问题在于,城市道路的规划甚至是整个城市的总规、控规与详规等所有事宜,在听取市民意见上,做得还不够好。相信这才是市民们产生质疑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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