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近日,舞阳县马村乡的徐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称她的丈夫因常年看病吃药花费很大,想申请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想请记者帮忙问问如何申请。
记者调查: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徐女士,她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因患尿毒症,常年看病吃药花费非常大,她听说有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但不知道如何申请。
部门回应: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据该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省《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救助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门诊救助,二是住院救助。
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
门诊救助病种包括:终末期肾病(采用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采取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采用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住院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相关比例和限额给予救助。
至于申请救助的程序,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的工作人员说,徐女士可到具备相应病种治疗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凭医院诊断证明、病历、门诊结算单、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五保证等材料到乡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审核通过后,乡级民政所及时向县级民政部门报送救助申请和有关资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帮办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李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