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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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

“协议教育”培养规则意识


□江德斌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律师妈妈与10岁儿子五年间签署的四份协议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有人认为签协议有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有人认为协议缺少了人情味。律师妈妈表示,五年间,孩子对协议从被动签署到主动参与成长了不少,习惯了在协议中充当“乙方”的儿子,也越来越意识到了规则和凭证的重要性。(详见本报昨日14版)

该“零花钱协议”看似简陋,却具备了普通协议的要素,有甲方乙方,有“零花钱的用途及金额”“乙方获得零用钱的条件”“乙方获得额外零花钱的条件”“争议的解决”等条款,而且是双方自愿签署的。表面上,看“协议”只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条文,似乎有些冷冰冰的感觉,但在日常执行的过程中,有助于孩子逐步树立起规则意识。

从报道看,律师妈妈与孩子五年间签署了四份协议,每一份协议都根据孩子的成长阶段,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条款,比如叠衣服、写作业、自主学习、学校表扬奖励、每月零花钱等,均符合孩子的成长阶段特征。协议通过制定适当的奖惩标准,既能满足约束孩子行为的目的,又能保证依照协议执行,避免家长随意变更规则等。

可见,这是律师妈妈根据自身家庭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性,在家庭教育方面所做出的一种选择。每个家庭对教育的理解都有差异性,所采取的教育方法,也不尽相同,大都是根据自家实际情况,采取相对适宜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

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市场经济环境里生活,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品质,随着各项社会制度的日趋完善,这些品质所占据的权重也将越来越大。律师妈妈与孩子签订协议,以此来达到家庭教育目的,也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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