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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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 星期

对环卫工管理创新更应人性化


在曾泽东看来,如果城管、环卫部门遵循了上述原则,而且不因“一刻不停”等不合理情形而处罚环卫工,即有些大众不接受的不合理的监控内容不列入处罚事项,如果拒绝佩戴就构成违反劳动规章,如在遵循环卫部门谦抑、慎用解约权的原则下,环卫工仍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劳动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单位的管理权及其管理创新也要受保护,没有绝对的权利。

无论是给环卫工配发智能手环还是定位手机,的确是管理手段创新,方便了管理。针对城管、环卫部门管理创新为何总是盯着“环卫工不好好工作”这个问题,曾泽东表示,这涉及管理行为的人性化,以及鼓励管理创新和职工权益保障的协调等问题。但管理创新也要兼顾环卫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管理创新也应更加人性化,对环卫工的保洁工作加强监督没有错,但也应该给予环卫工最起码的尊重与信任。

“无论你有没有正在被监视,你都会觉得自己正在被监视,那种被监控的紧张,会形成持续的心理压力和暗示。”曾泽东认为,道路整洁与否,靠的是环卫工的努力和责任心,而不是一块“手表”。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不能假借科技管理手段创新,去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完美的技术,只有对技术的智慧使用。”针对这样的环卫“手表”能否被继续推广和使用的问题,曾泽东认为,“这和比照机动车GPS系统如出一辙,单位通过技术的管理创新权也不能被一刀切的剥夺,环卫‘手表’的定位监控毕竟是在大街上,不是通常的办公室和住房等私域空间,是公共卫生服务场所,不是吃饭睡觉的地方。”

曾泽东认为,禁用不是办法,规范使用才是正途。国民对遍地摄像头已习以为常,但对环卫“手表”的权利反应,很大层面上有个心理适应的过程。如果尊重环卫工个体劳动习惯,和人体不同于机器的生理规律,重在行为引导和数据收集而非纪律惩罚,环卫“手表”未尝不可用。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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