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7时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36高速漯河段,一名青年男子在超车道上逆行。
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男子骑着自行车行走在高速超车道上,经过该路段的车辆纷纷避让变道,险象环生。见此情景,三名巡逻交警立即向骑车男子进行呼喊,让其立即进入中央隔离护栏内,但骑车男子并不理睬,依旧在超车道上骑行。民警利用车流空档飞速跑过去,将骑车男子拉到应急车道上。
经询问得知,骑车男子姓张,今年24岁,家住源汇区汉江路某小区。“这两天心情不好,就骑着自行车上了高速,想散散心,没有考虑到在高速上骑车的危险性。”该男子说。民警对男子在高速上骑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他讲排解情绪的方法,使该男子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随后,民警把他送到所住小区,并与男子的父亲取得联系,把他交给他的父亲。男子的父亲握着民警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孩子要是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我会自责一辈子的!”
高速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行人千万不要进入高速公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王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