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香咽的顾客请加微信”“要香火因的下单备注”“送yan上门不额外收费”……近日,多个外卖平台的商家推出类似宣传语,而“香咽”“香火因”“yan”都是暗指“香烟”。国家规定不许在网络售卖香烟,同时更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但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外卖平台上,不良商家为扩大销量并不认真核实消费者身份,甚至以各种隐蔽方式纵容未成年人购买香烟。(据新华社)
国家有相关规定,不准商家线上售卖香烟,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也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些无良商家由此就犯了“双重罪”:既违反了不准线上售卖香烟的国家规定,又违反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犯“双重罪”的无良商家,更应该“加码打击”。
要让未成年人免受烟草毒害,让网络不至于成为不法商家售卖禁售物品的通道,一方面需要平台弥补管理漏洞,尽好监管之责;另一方面也要提高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不法行为零容忍。另外,还要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成长环境。这就需要加强控烟力度,还需要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不让孩子吸“第一口烟”,掐断孩子的“第一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