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人们常用“砸锅”一词来比喻办事失败了,很形象很生动。追根溯源,其中的“锅”与戏曲界术语“两下锅”“三下锅”“钻锅”有着密切联系。
清末民国初年,我国北方的京剧曾同山西梆子、直隶梆子(今河北梆子)同台演出,而剧目、表演等仍旧各自保持原状、不相混合。人们就将这种班社俗称为“两下锅”戏班。类似的情况在南方也存在,比如流行于云贵一带的滇剧,原来也是一个戏班只唱一种腔调,后因人事凋零等原因,逐渐变为三种腔调(包括襄阳、胡琴、丝弦三种)杂演,有时是一本大戏兼用三种腔调,有时一本戏的一折兼用三种腔调,人们将此俗称为“三下锅”。
另外,京剧演员为了扮演自己所不会的角色而临时去钻研、排练他角,俗称为“钻锅”。在这里,“锅”已经成了“戏”的代名词。旧时,人们常用“砸饭锅”来比喻失业,戏要是唱得不好、演不下去,自然也就称“砸锅”了。至于艺人及戏班遭到外来骚扰和破坏,戏园子被冲、戏班子被砸,则更是彻底的“砸锅”了。
据《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