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中国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实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相关工作情况的通告。通告对国内航空公司公布的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中关于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内容及补偿方案进行了汇总。通告显示,国内42家航空公司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航企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多数航企将给予最高400元的经济补偿;有的航空公司直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都不提供经济补偿。”
8家航企不补偿
声称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均不提供经济补偿的航空公司中,包括了前段时间因系统故障导致公司航班全线延误十数小时的九元航空。
除九元航空外,中联航、长安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春秋航空和桂林航空也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均不为旅客提供经济补偿。但会尽一切可能尽早通知航班调整计划等信息,避免造成旅客的损失,并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42家大型航企较大方
42家航空公司中,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昆明航空、山东航空、大连航空、国航内蒙古分公司、重庆航空、四川航空、东海航空的补偿较为相似——如因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航班动态信息以及餐食、住宿服务外,还将给予经济补偿。
这些航空公司的补偿标准是:延误4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内,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航班延误要公布应急预案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延误应急预案。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承运人应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在此期间,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在夜间大面积航班延误期间,机场管理机构应协调相关单位延长机场巴士运营时间。
另外,《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旅客应文明乘机、合法维权,不得有破坏设施设备等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