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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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

炒作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陈广江

10月7日,江苏连云港赣榆区一群男子穿着日军制服在闹市街头举着广告牌游街打广告。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官方微博10月8日发布通报称,活动组织策划者仲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据中新网)

自以为是独具“创意”营销手法,可以轻而易举吸引万千眼球,结果却悲剧了:组织策划者不仅遭到舆论一致谴责,还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教训惨痛。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说,“不作死就不会死”,今日之结果完全咎由自取。

法律不是吃素的,炒作不能没底线。恰如警方通报中所说,为博眼球,罔顾民族感情,无视公序良俗,身穿仿制的侵华日军制服招摇过市,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事实上,网上网下以挑衅民族底线方式进行炒作的乱象并非个案,刺眼的日军制服、军刀、摩托等道具频频出现在公众场合,引发轩然大波。几年前,为增加创收,安徽省黄山市某景区曾组织游客自编自导上演了一出“鬼子进村”的闹剧,一时舆论哗然。近期,某些“精日”现象也频频挑衅社会容忍底线,令人不齿。

尽管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当事者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乱象并未销声匿迹。究其原因,有人为出名当网红,有人为商业利益,还有人则是无知无畏或恶意泄愤,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无法令人原谅。凡事都有底线,一个人的言行要受到道德和法治的双重约束,拿民族伤痛进行炒作、恶搞或泄愤无疑是对道德和法治的双重践踏。

对极个别“精日”现象要依法惩处,对这种夹带种种私利的炒作或恶搞同样不能过于宽容。博取关注,谋取私利,都不能以突破底线为代价。“穿日军制服游街”被刑拘事件再次向社会重申了常识和底线,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和考虑,在大是大非面前绝不可怀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悔之晚矣。

在商言商,商亦有道。利益面前,一些人极尽无底线炒作之能事,靠恶名、臭名、骂名吸引眼球、赚取流量,打着“创意”的旗号,下限一降再降,这是对商业营销的误读和扭曲,也是对“创意”二字的亵渎,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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