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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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 星期

“父子”对簿公堂 自导自演虚假诉讼


近日,临颍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充分调取证据,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权,揭开了一起虚假诉讼案的真相。原、被告通过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协议、伪造证据,企图通过法院判决来躲避第三人债务执行。据了解,该案已于近日正式审判,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拘役6个月,两名被告当庭服判。

“父子”联手演“双簧”

付某、罗某存在多年干亲关系,罗某是付某的干儿子,双方逢年过节都有走动。这“情深义重”的“父子”,为一套房子联袂上演了一场“大戏”。

2017年8月,罗某将付某起诉至法院,称其2008年3月购买了付某位于临颍县百货公司院内的一处房产,并支付购房款13万元,付某出具有收条。由于当时房子没有房产证,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罗某要求过户却一直找不到付某,所以诉至法院,请求付某履行房屋转让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支持了罗某的诉讼请求。

横空出来第三方

在去房管局过户时,罗某被告知该房子已被郾城区人民法院和源汇区人民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一起房屋买卖民事纠纷,怎么牵出两家法院查封?原来此前付某曾因买地向靳某借了十几万元未还,靳某2015年起诉至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付某偿还借款。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付某位于临颍县百货公司院内的房产。而该房产2011年5月曾被付某抵押给漯河宝通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8万,期限为6个月,双方到临颍县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可付某一直未偿还完借款。于是2015年6月,漯河宝通典当有限公司一纸诉状也把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典当公司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得知情况后,罗某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递到了郾城区人民法院。

虚假诉讼现端倪

2018年7月6日,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临颍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期间,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于是提交民事行政检察科进行立案审查,依法启动检察监督程序。在前期调查核实时,罗某一口咬定彼此之间有买卖关系,房屋转让协议也是在2008年3月签订的。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房屋现有状态,查询水、电缴费情况,从一份份材料、一个个证据中抽丝剥茧、深挖细查后发现,付某、罗某之间压根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原来,因付某的房屋存在抵押,双方协商通过走法院诉讼的方式,达到强制过户的目的。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为使房屋买卖事实更逼真,还伪造了13万元购房款的收具条。靠着这份证据赢得了法院的过户判决。由此,办案检察官认定这是一起为躲避第三方债务执行而提起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

依法监督在路上

虚假诉讼案件,一般都是熟人之间肆意串通、编造事实、伪造证据,企图通过诉讼的方式,规避法律或政策限制。这不仅会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损害司法权威、降低司法公信力。这起案件是民行部门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益探索,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师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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