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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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 星期

让保健品褪去神秘外衣


□史奉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拟取消21项保健功能,如促进生长发育、(辅助)抑制肿瘤、防龋护齿、促进头发生长、预防青少年近视、减少皱纹等。市场监管总局强调,自发布取消上述保健功能之日起,相关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保健食品,不涉及质量安全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据《北京晚报》)

保健品不是药品,这本来应该是常识,也是商家从事销售、宣传活动时应遵循的底线。对此,《广告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无良商家的行为突破了红线,用虚假宣传等各种手段“颠覆”着“保健品不是药品”这一常识,将保健品吹嘘得神乎其神,以至于在一些人的认知中,保健品成为“忽悠”的代名词。尤其是既缺乏医学常识,又注重养生保健的老年群体,极易成为被洗脑的对象。

一些调整后的表述、标示,显然更科学合理。如增强免疫力、减肥、抗氧化这些词汇就有表示功效断言甚至治疗疾病的嫌疑,并有可能被不良商家拿来大做文章,将其吹嘘为“包治百病”的神药。而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有助于调节体脂、有助于抗氧化的表述则更加合理,让消费者知道其只是有助于改善某方面功能,并非改变身体机能的“神药”。

据报道,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那么,如果规范功能标示和添加警示语这两项措施得以落实的话,无疑将有效避免虚假宣传,提升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和准确判定,进而揭开一些保健食品的神秘外衣,让其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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