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明
“为啥到现在还有商家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5月22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反映,称在市区朝阳路,有商家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让准备停车的他感到十分郁闷。(详见本报昨日03版)
公共停车位是普惠民生的社会公益性设施,理应是全民共享,而不是少数人独享,然而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一部分人,为了自己方便,用反光锥、地锁等工具“圈占”公共停车位,将公共停车位变成其“独家专用”,这不仅让原本紧张的公共停车位更加雪上加霜,也侵犯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停车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有失社会公德,是到了该好好整治一下的时候了。
破解公共停车位被“私占”难题,笔者认为应多管齐下。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一方面,要畅通举报平台,可以通过开展全民手机随手拍活动,鼓励引导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市民文明停车,加大对私占车位行为的执法力度,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当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也要从自身做起,提升文明素养,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文明使用公共停车位,这样城市才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