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起源于何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有人认为,西周的夕市是夜市的雏形。《周礼·地官·司市》:“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可见,夕市主要是针对小商小贩的。西周之后,最迟到两汉时期出现了夜市。当时,豳地(邠亭)、姑臧与狼月荒、姑奴等地有夜市活动,这说明汉代的西北、南部和西南地区存在夜市。如《后汉书·孔奋传》载,“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八年,赐爵关内侯。时天下扰乱,唯河西独安,而姑臧称为富邑,通货羌胡,市日四合,每居县者,不盈数月,辄致丰积。”姑臧,即今天的武威。姑臧地处中西交通要道,多民族杂居于此,“通货羌胡”贸易发达。为了适应商品交易需要,人们“市日四合”,即在夕市结束后加设夜市延长交易时间,已然突破了常规市制。
除了这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夜市发源于唐代,兴盛于宋代,繁荣于明清。我们知道唐代实行“宵禁”制度,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的频繁,到了中晚唐时期,人们逐步突破了宵禁的约束,投入了夜市活动中。当时长安城内出现了“鬼市”,人们在“夜半”到“鸡鸣”时段交易“异物”,除了长安,其余大城市如扬州、广州、成都、汴州都曾出现过夜市。
明朝的杭州夜市分布普遍,内外城皆有,与晚市衔接紧密,可以昼夜不停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