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隆庆年间,有一种包装精美豪华的“书帕本”,专门用于官员文人之间互赠礼品。当时习俗,任满入觐或奉使出差回京,必刻一书,以一书一帕为馈赠的礼品,故名。帕子的价值要大大高于书的价值,所以书版刻工拙劣,校勘粗疏。在贿赂成风的明代官场,竟然形成一种官场送书的“清廉”风气。鉴于刻书的费用基本来自对民间的敲诈,后来朝廷曾明令禁止“书帕本”。
据《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