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依法严惩疫情期间七类涉医违法犯罪。
《通知》指出,对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
七类涉医违法犯罪情形包括:
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
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