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汇区干河陈乡某村村民安某来到干河陈司法所,因儿女对自己赡养出现问题,寻求司法所的帮助。
司法所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立即向安某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供帮助。经了解,安某的赡养问题2019年通过村委会已经进行了调解,双方签订赡养协议,四个子女每月轮流赡养母亲安某。
但在现实中,因为老人次子和三子均在外地务工,照顾母亲的重任就托付给了老人的女儿,两个儿子每月给母亲生活费。
由于年龄日渐增长,行动不便,考虑到方便照顾等情况,安某想一直居住在市区的女儿家,由三个儿子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从道德、情理角度做三个儿子的工作,先后5次去村里进行现场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心、真情打动了安某的四个子女,他们表示愿意尊重母亲的意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