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 放
实 习 生 李博昊
近日,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付了房款、交了税费,却因为缺一个章,不动产证迟迟办不下来。
【市民】
缺申请书没法办不动产证
2011年,杨女士付全款买了郾城区嵩山东支路锦绣松江小区的一套住宅。小区开发商为郑州中实房地产公司。随后,她陆续交齐了房屋维修资金、契税等税费。由于个人原因,当时杨女士没有办理房产证。
6月11日,杨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冬天,她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证,得知除了购房合同、税费发票收据,还需要开发商盖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缺一不可。
杨女士拨打了郑州中实房地产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登记她的个人信息后,说请示领导之后再联系她。杨女士等了一段时间,没有等到答复。最近,她再次致电郑州中实房地产公司。一名姓张的女士在向领导汇报后告诉她,锦绣松江小区的项目负责人已经离开了公司,他们不能为杨女士盖这个章。
对此,杨女士感到很意外: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盖章是公司应该办理的正常业务,与项目负责人离开与否无关。在杨女士的追问下,张女士再次请示领导后说,公司法人代表已经更换,对之前开发的房产项目不予盖章。
“没有申请书就办不了不动产证。我其他手续都有,房款、税费都交了,真没想到卡在这了。”杨女士说,她咨询了多个部门,得知只要房产开发公司存在,就得有盖章的申请书,否则无法办证。
【律师】
开发商不作为可起诉维权
开发商为何不协助杨女士办理不动产证呢?
6月11日上午,记者拨通了郑州中实房地产公司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早前公司为锦绣松江小区的购房者统一办理过不动产转移登记,杨女士可能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办理。漯河的项目部撤离后,当时的项目部公章现在具体在哪儿她也不清楚,这个需要公司查找后再说。
杨女士该怎么办呢?
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凯认为,协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证,是房地产公司的责任,也是义务。手续齐全的购房者,要求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公司应该及时予以协助。如果房地产公司拒绝配合,购房者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不动产证,购房者可以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其协助办理不动产证,并承担迟延办理的违约责任。必要时,购房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准备再与郑州中实房地产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这件事。如果他们仍然不配合我办证,我将拿起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杨女士说。